韓國“氧氣美女”
李英愛曾出演
《親切的金子》、
《春逝》等多部影視作品走紅全亞洲,和富商鄭豪泳結(jié)婚后淡出演藝圈,但代言廣告仍舊接不完。她最近被化妝品公司控告代言失職,連帶丈夫也被控扣下了9.1億韓元的費用沒有還,二人恐怕要頭痛官司纏身的煩惱。
由李英愛代言的某有機化妝品公司向首爾中央地方檢察院提交檢舉書,指控李英愛未履行代言人職責,要求賠償約3億韓元。因為李英愛經(jīng)紀公司質(zhì)疑化妝品成分有毒和其銷售方式,拒絕履行合約,對此該公司表示已主動提供產(chǎn)品送驗。雖其中一系列商品被驗出有害成分,但都在標準范圍之內(nèi),為了保護對方名譽,已經(jīng)全面下架。
鄭豪泳則被該公司指控,和該公司理事長聯(lián)合謀取化妝品賣場保證金2.5億韓元,以演藝策劃公司運營資金名義借走的3.6億韓元和李英愛的廣告代言費預付款3億韓元等,合計應返還9.1億韓元。為此,鄭豪泳表示,其說法沒有事實根據(jù),反告對方名譽毀損罪,雙方將站上法院,交由法官審判。